1.环境要求:
a.留样室(区)的环境要求应与产品保存环境一致,温度范围为-20℃~55℃,相对湿度为10%~90%。
b.留样室(区)内应安装温湿度检测仪表,当环境达不到要求时,应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空调、除湿机等。
2.人员管理
a.留样室(区)应安排专人管理,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按时、如实地做好留样观察记录和每日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b.实验室留样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实验室留样工作。
3.样品标识:
a.样品一旦被接收,必须保证样品编号的唯一性,编号应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编写,如按照样品种类、部门等分类。
b.样品标识应清晰,放置在醒目且不妨碍检验的位置,内容一般包括样品名称、编号、规格、送检日期等。
4.留样检验或观察:
a.一般留样产品的保存期限内,在不影响包装完整性的情况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目检,主要观察其外观、包装及产品完整性。
b.稳定性留样产品的保存期限内,每年进行一次全性能的检查。
5.安全与管理:
a.实验室留样管理的安全工作必须得到重视,确保留样的安全和可靠性。
b.实验室留样的经费使用必须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和管理。
6.留样程序:
a.留样的确定、留样的方法、留样的记录等程序应按照实验室的具体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留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储存条件:
a.采样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并在样品容器上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日期与时间。
b.留样室应设有专门的储存柜,并按照样品的特性进行分区存放。
8.过期处理:
a.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同时记录处理情况。
9.其他要求:
a.样品室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环境的卫生和无尘。
b.样品室禁止随意带入食品、饮料等与样品无关的物品,禁止吸烟。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实验室留样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保障实验室产品质量和安全。

通用检验检测系统
食品检测系统
环境检测系统
疾控检测系统
采样与留样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
试剂耗材与样品管理
能力验证系统

鲁公网安备37060202000934号